2017-02-07 00:00:00嘉辉 安全工程师
(五)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
1.加强安全科技研发。
制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规划,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组建基础理论研究协同创新团队,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理论研究。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安全科技研发工作,推进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快提升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安全生产智库体系。健全重点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关键成果储备。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实施的安全技术创新引导机制,形成产学研用战略联盟。
专栏10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重点方向
煤矿重大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超大规模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及自动化控制;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预警;深海石油天然气安全开采;危险货物港口、化工园区多灾害耦合风险评估与防控;化工工艺装备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危险化学品火灾高效灭火材料及装备;在役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动态快速监测预警;危险化学品泄漏高灵敏快速检测;危险化学品水上应急处置技术;重点车辆危险驾驶行为辨识与干预;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与综合重建技术;高铁运行安全监测监控、防破坏和灾害预警;尘肺病与职业中毒防治;粉尘爆炸事故防控;高危作业场所人员安全行为自动识别;安全监管监察智能化。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继续开展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制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装备发展指导目录,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安全科技成果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安全技术转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和孵化创新基地。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减少危险岗位人员数量和人员操作,到2020年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鼓励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协同创新联盟。
专栏11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推广重点
大型矿山自动化开采;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开采;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矿山地压灾害监测与治理;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设备;油气田硫化氢防护监测;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库区雷电预警系统;高陡边坡坝体位移监测预警系统;柔性施压快速封堵技术与装备;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尘源自动跟踪喷雾降尘、吹吸式通风等尘毒危害治理技术装备;高毒物质替代技术;小型移动应急指挥系统;高铁、长大铁路隧道和桥梁专用铁路救援设备;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防控技术;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统一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全面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推动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信息化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1.健全先期响应机制。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完善企业、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高危企业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提升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设应急演练情景库,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景构建。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政府、周边企业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落实预案管理及响应责任,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建立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
2.增强现场应对能力。
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建立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明确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动态采集、决策分析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与装备调用制度。建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丝绸之路沿线等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
3.统筹应急资源保障。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加强配套管理与维护保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专业人员素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专栏12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
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矿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含硫油气田、城市输供电系统、城市燃气管网等。
救援能力:人员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排水、大口径钻进、大负荷稳定供电、仿真模拟、实训演练、通信指挥及决策、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和调运等。
(七)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
1.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深化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建立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白皮书。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安全生产节目、栏目,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知识技能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等工作力度。加强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建设,形成新媒体传播模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构建以“传媒云集市、信息高速路、卫星互联网”为标志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渠道。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专业人才成长规划,加强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理论专家、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网上信息传播技术,建立重特大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2.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生产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安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引导有关企业、高等学校构建供需互动的安全主体专业毕业生安全岗位就业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加强安全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现安全智力劳动价值的薪酬分配机制。构建责任明确、载体多样、管理规范的安全培训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基础条件,健全安全培训专业师资库,完善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推进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内容方式、师资管理改革,持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制度。加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
3.大力倡导安全文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动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重点工程
(一)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补充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以及制式服装,完善基础工作条件。建立国家、区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果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建设完善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华北、中南、西南、华南基地。建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一库四平台”(行政审批项目库,网上审批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安全生产诚信系统。
(二)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平台。推动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数据采集上报与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国家主干公路网交通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渔船渔港动态监管、海洋渔业通信、应急救助和海洋渔船(含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完善渔船集中检验监察平台。推进航空运输卫星通信信息监控能力建设。
(三)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创建煤矿煤层气(瓦斯)高效抽采和梯级利用、粉尘治理,兼并重组煤矿水文地质普查,以及大中型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等示范企业;建设智慧矿山。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隐患治理;推动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矿井建设在线地压监测系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建设国家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创建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示范企业。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快深远海搜救、探测、打捞和航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船舶以及重要基础设施隐患治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完善内河重要航运枢纽安全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全国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详查。实施以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建设区域职业病危害防治平台。完善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平台、省级职业病危害检测与物证分析实验室。
(五)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到2020年现有位于城镇内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完成大型城市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搬迁。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实施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完善城镇建成区消防站、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六)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在高危行业领域创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城市安全、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建设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创新研发基地和矿山物联网安全认证与检测平台。完善矿用产品安全准入验证分析中心实验室。建设具备宣传教育、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省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
(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重点行业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决策平台。建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应急救援基地,完善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健全国家矿山医疗救护体系。推进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和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
(八)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数字传播系统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综合平台。建成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和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和企业产业工人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和安全教育基地。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规划重点工程。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本地区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完善投入机制。
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安全投入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中央、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鼓励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三)强化政策保障。
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重点煤矿安全升级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转产政策。支持加快非煤矿山企业实施采空区治理、尾矿综合利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等方面工作。拓宽渔业互助保险和渔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合理确立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的作用。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和应急救援人员因救援导致伤亡的人身保险保障、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探索研究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机制。
(四)加强评估考核。
做好有关国家专项规划、部门规划和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健全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评议。安全监管总局要在2018年牵头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在2020年对规划最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99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