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水平测试部分考务工作规程(试行)

2016-06-30 00:00:00绮珊 报关员

  应届毕业生小编整理了部分关于报关水平测试的考务工作过程,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看看,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考务工作,根据《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办法(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国报关协会各级测试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能和人员设置、报名管理、考务组织实施、保密管理、档案管理、阅卷及成绩公布等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测试采取无纸化测试(机考)或者试卷测试方式,具体测试方式通过当年公告公布。

  第四条 中国报关协会统一组织测试,确定测试原则和测试方式,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大纲,指导、监督各地方报关协会组织实施测试,处理测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测试成绩。

  第五条 各地方报关协会在中国报关协会指导下组织、协调、实施本考区的测试。

  各地方报关协会可以委托经评估合格的单位承担其所辖考区的具体考务工作。

  未设立地方报关协会的考区,由中国报关协会委托经评估合格的单位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第六条 测试在全国范围内逐级设立考区、考培中心、报名点、考点。

  考区,是指以直属海关关区为单位划分的测试管理责任区。

  考培中心,是指各考区内,经审批设立的组织应试人员集体报名、参加测试及提供考前培训服务的综合测试管理责任单位。

  报名点,是指各考区内,经审批设立的组织应试人员集体报名的测试管理责任单位。

  考点,是指考试服务机构根据测试实际需要设立的供应试人员参加测试的考场所在测试管理责任单位。

  第七条 测试保密管理工作,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 各级工作人员在考务工作中,应当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

  第九条 各级工作人员有泄露考题、纵容作弊、篡改考分等行为的,应当由测试管理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测试的组织机构、职能及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测委会)负责对测试工作进行决策、指导。

  测委会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测试的事务性工作。

  测委会专家组作为智囊机构,负责测试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一条 测委会办公室设报关水平测试考务管理系统总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维护考务系统,发布测试公告和委员会办公室测试通告、动态等信息,负责联系各考区,受理应试人员的网上举报等事宜。

  考区、考培中心、报名点和考点各设考务管理员1名,负责本职责区域内的相关考务工作。

  考务管理员发生人员变更的,各单位应当及时向测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报关水平测试的相关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 测委会办公室负责测试保密和测试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报关水平测试保密管理工作规则》(见附件1)的规定,严守工作秘密,做好测试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章 测试报名

  第十三条 测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由考试服务机构负责报名管理事宜。

  第十四条 中国报关协会在测试6个月前对外公告测试事宜。特殊情况下,经测委会决定,可以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各考区、考培中心、报名点应当在测试公告发布后3日内,告知本责任区域内应试人员测试公告相关内容及本责任区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内容。按照测试公告要求接受应试人员报名。

  第十六条 应试人员报名且完成交费之日起7日内,因故不参加测试,可申请退还测试费用,因此产生的有关手续费由应试人员承担。超出期限的,不予退费。

  第四章 考务准备

  第十七条 考场是指应试人员实际参加测试时所在的教室或者其他场所。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标准(见附件2)。

  第十八条 实施无纸化测试(机考)的,由测委会办公室负责完成考场编排。

  第十九条 测委会办公室在考前1个月内,向应试人员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第二十条 各考区应当在考前1个月内,向测委会办公室报告测试当日值班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中国报关协会设总主考1名,主持全国测试组织工作,副总主考2名,协助总主考工作。总主考由中国报关协会测委会主任担任,副总主考由测委会办公室主任、专家组组长担任。

  第二十二条 考区设主考1名,督考若干名。主考负责本考区测试组织工作。督考负责巡视测试点测试情况。

  第二十三条 考点按其考场设置情况合理配备督考,每个考点不得少于1人。督考具体监督考点考务实施。

  第二十四条 考点设总监考1名,副总监考1名。总监考负责本考点考务工作。副总监考协助考点总监考工作。

  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考点另设合理数量的流动监考,负责处理考场外相关事宜。

  考点配备保卫、医务、供电、后勤等工作人员。

  实施无纸化测试的,考点另配合理数量的网络员,负责保障考点网络的正常运行和考场服务器的操作。

  第二十五条 各考点在测试前可与当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测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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