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出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2016-10-07 00:00:00嘉辉 出版资格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6日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二、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7月18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1日。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7月26日至28日到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联系电话:89181318)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全市统一审核)。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初级条件第2条,或中级条件第6、7条,或免试1科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5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10月1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申请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申请免试1科报考的考生,还应审查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件,通过审核的收下该证件复印件1份。最后,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标准,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尤其注意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和真实有效。要注意保管好审查资料,确保审查资料的安全完整,于8月1日前将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料送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要求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要求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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