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4 00:00:00嘉辉 公务员考试
为补充县直部门工作人员,规范人事调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名额
此次共选调公务员、事业编干部23名,其中:公务员2名、事业编干部21名。具体岗位如下:
1.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2名;
2.县委宣传部中心报道组事业编干部2名;
3.县编办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名;
4.县审计局信息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固定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
5.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事业编干部3人,非税收入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人;
6.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干部1名;
7.县社保局事业编干部3名;
8.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事业编干部1名;
9.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干部3名。
二、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且经公开招考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事业编岗位的,必须是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不含学校、医院);报考财政、审计岗位的,必须具有财政、审计专业资质,其中乡镇财政所人员不能报考非税收入管理局岗位。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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