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2017-04-08 00:00:00吴健敏 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学分制,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四、 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

  五、 我省2013年度继续教育有什么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是省政府规定自2013年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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