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考试大纲

2017-02-09 00:00:00嘉辉 土地代理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权籍调查任务的操作能力,包括对权籍调查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对权籍调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下面是小编我大家整理的考试大纲,欢迎阅读!

  第一部分 权籍调查基础知识

  一、权籍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的内容、类别及权籍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内容、特点及演变

  2.权籍类别及变化

  3.权籍制度

  4.权籍管理手段与方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的基本内容,权籍类别。

  熟悉:权籍的特征,权籍制度,权籍管理手段与方法。

  了解:权籍内容演变,权籍类别变化。

  二、权籍调查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调查内容、作用、分类及调查基本内容与依据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调查内容

  (1)宗地信息

  (2)宗海信息

  (3)房屋(建、构筑物)信息

  (4)森林和林木信息

  (5)其他信息

  2.权籍调查分类

  (1)宗地权籍信息调查

  (2)宗海权籍信息调查

  (3)房屋(建、构筑物)权籍信息调查

  (4)森林和林木权籍信息调查

  (5)其他信息调查

  3.权籍调查作用与意义

  4.权籍调查技术依据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调查内容。

  熟悉:权籍调查分类,权籍调查技术依据。

  了解:权籍调查作用与意义。

  三、权籍图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图的内容、基本特征及权籍图坐标系统、比例尺、分幅与编号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图内容

  2.权籍图种类与特征

  (1)地籍图

  (2)海籍图

  (3)不动产单元图

  3.权籍图坐标系统、比例尺、分幅与编号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图内容,权籍图种类。

  熟悉:权籍图坐标系统、比例尺、分幅与编号。

  了解:权籍图特征。

  四、不动产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的内容、基本特征及分类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内容

  2.不动产类型与特征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内容。

  熟悉:不动产类型与特征。

  五、土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土地的基本特征及土地分类系统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土地特征,定着物类型

  2.土地分类方法

  3.国内外土地分类

  4.土地调查分类

  (1)耕地

  (2)园地

  (3)林地

  (4)草地

  (5)商服用地

  (6)工矿仓储用地

  (7)住宅用地

  (8)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9)特殊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2)其他土地

  5.新旧分类衔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分类方法。

  熟悉:新旧分类衔接,定着物类型。

  了解:土地特征,国内外土地分类,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

  六、建筑物、构筑物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类型划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房屋类型及划分

  (1)住宅

  (2)工业、交通、仓储

  (3)商业、金融、信息

  (4)教育、医疗、卫生、科研

  (5)文化、娱乐、体育

  (6)办公

  (7)军事

  (8)其他

  2.房屋产别及划分

  (1)国有房产

  (2)集体所有房产

  (3)私有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

  (5)股份制企业房产

  (6)港、澳、台投资房产

  (7)涉外房产

  (8)其他房产

  3.房屋结构及划分

  (1)钢结构

  (2)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3)钢筋混凝土结构

  (4)混合结构

  (5)砖木结构

  (6)其他结构

  4.房屋面积分类与核算

  5.房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面积分类与核算。

  熟悉:房屋类型、产别、结构及划分。

  了解:房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七、林木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林木的特征及森林用途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林木、林权的特征

  2.林种分类系统

  (1)防护林

  (2)用材林

  (3)经济林

  (4)薪炭林

  (5)特种用途林

  3.林班、小班的划分方法

  (1)林班

  (2)小班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林班、小班的划分方法。

  熟悉:林种分类。

  了解:林木、林权特征。

  八、海域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海域的特征及用途划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海域特征

  2.海域功能

  3.海域使用类型及分类体系

  (1)渔业用海

  (2)工业用海

  (3)交通运输用海

  (4)旅游娱乐用海

  (5)海底工程用海

  (6)排污倾倒用海

  (7)造地工程用海

  (8)特殊用海

  (9)其他用海

  4.用海方式及分类体系

  (1)填海造地

  (2)构筑物

  (3)围海

  (4)开放式

  (5)其他方式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用海使用类型及分类体系;用海方式及分类体系。

  熟悉:海域特征。

  了解:海域功能。

  第二部分 权籍总调查

  一、权籍总调查基础知识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权籍总调查的内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程序及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权籍总调查的内容

  2.权籍总调查的对象

  3.权籍总调查的工作程序

  4.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权籍总调查的内容与对象。

  熟悉:权籍总调查的工作程序。

  了解:开展权籍总调查的基本条件及准备工作。

  二、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地籍区、地籍子区的特征

  2.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

  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及要求

  4.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检查

  5.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及要求。

  熟悉: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

  了解: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原则,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检查。

  三、调查单元及设定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调查单元设定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调查单元分类

  (1)宗地

  (2)宗海

  (3)定着物单元

  (4)不动产单元

  2.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

  3.宗地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4.宗海(含无居民海岛)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5.定着物单元划分原则、方法、成果要求

  6.调查单元划分与设定的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宗地、宗海、定着物单元划分及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方法和成果要求。

  熟悉:调查单元分类。

  了解:不动产单元、宗地、宗海、定着物单元划分原则,调查单元划分与设定的检查。

  四、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单元设定、代码结构、编码方法、代码表示方法及代码变更规则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

  (1)宗地(宗海)代码

  (2)定着物代码

  (3)不动产单元代码

  2.不动产单元编码方法

  3.不动产单元代码表示方法

  4.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规则

  (1)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2)宗地特征发生变化、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3)宗地特征未发生变化、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4)宗地特征、界址均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5)县级行政区界线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6)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7)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8)不动产灭失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6.不动产单元代码标准

  7.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成果

  8.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单元编码方法;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发生变化、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未发生变化、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地特征、界址均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县级行政区界线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宗海(含无居民海岛)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不动产灭失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熟悉: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不动产单元代码表示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标准;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成果。

  了解: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检查。

  五、不动产单元权属状况调查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单元权属调查准备、调查程序及权属状况调查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

  2.调查程序,调查通知

  3.实地调查前的准备

  4.不动产权属状况调查

  (1)土地(海域)使用者及土地(海域)权属性质调查

  (2)定着物所有者及产权性质调查

  (3)不动产权属来源情况、使用权类型调查

  (4)地役权调查

  (5)不动产用途、坐落及共有权利情况调查

  (6)房屋等构(建)筑物性质、类型、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

  (7)森林与林木的造林年度、林班、小班、主要树种、株数、林种

  5.权属纠纷及处理

  6.权属调查质量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海域)使用者及土地权属性质调查;定着物所有者及产权性质调查;不动产权属来源情况、使用权类型调查;地役权调查;不动产用途、坐落及共有权利情况调查;房屋等构(建)筑物性质、类型、幢号、户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森林与林木的造林年度、林班、小班、主要树种、株数、林种。

  熟悉: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调查程序,调查通知。

  了解:实地调查前的准备;权属纠纷及处理;权属调查质量检查。

  六、界址调查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界址调查的程序、基本要求及界标设定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界址调查的程序步骤

  2.界址认定的要求

  (1)土地(海域)界址认定及要求

  (2)房屋墙体归属认定及要求

  (3)其他定着物界址认定及要求

  3.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

  4.界址标志的设定

  5.界址点编号

  6.界址调查成果与检查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海域)界址认定及要求;房屋界址认定及要求;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界址点编号。

  熟悉:界址调查的程序步骤;其他定着物界址认定及要求;界址标志的设定。

  了解:界址调查成果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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