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2016-08-08 00:00:00少芬 网络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唯一一所以汉语国际推广和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同时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教育,并承担着对外汉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以及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等工作,素有“小联合国”的美誉。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称“北语网院”)于2000年成立,本着“外语突出、专业领先、面向国际、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北京语言大学的国际品牌和语言教学优势,开展国内学生语言类及特色学科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同时,北语网院不断规范办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开发了大量面向外国学生的网络课程,对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一、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1.专业与方向

层次

招生专业

学制

学习期限

学分

高起专

对外汉语、日语、韩语、英语、汉语言文学、
金融学、金融保险、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经济管理、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2.5

2.5-5 

80 学分

专升本

对外汉语、日语、金融学、金融学(保险方向)、会计学、英语(师范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力资源管理

2.5

2.5-5 

80 学分

  2、重点专业课程设置

  对外汉语(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文字学、社会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一)、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二)、汉语修辞学、英汉/汉英翻译、英语基础写作、心理学

  英语(专升本)

  商务方向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Ⅰ)、高级英语(Ⅱ)、高级听力(Ⅰ)、高级写作、英汉/汉英翻译、口译、初级日语(一)、英语商务通论、商贸英语

  师范方向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Ⅰ)、高级英语(Ⅱ)、高级听力(Ⅰ)、高级写作、英汉/汉英翻译、口译、初级日语(一)、教育学、心理学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古代汉语(三)、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西方文论、外国文学史、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师范方向专业必修课:古代汉语(三)、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西方文论、外国文学史、教育学、心理学

  金融学(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与管理、金融企业会计、保险学原理、风险投资管理

  日语(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现代日语语法、高级日语(一)、高级日语(二)、日语写作 (一)、日语写作 (二)、日语笔译(一)、日语笔译(二)、日语口译(一)、日语口译(二)、商务日语

  韩语(高起专)

  专业必修课:综合韩语(一)、韩语会话(一)、综合韩语(二)、韩语会话(二)、韩语视听说(一)、韩语视听说(二)、韩语语法、综合韩语(三)、综合韩语(四)

  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概论、组织行为学、组织理论与设计、人力资源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管理信息系统

  会计学(专升本)

  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一)、西方经济学(二)、财务管理学、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纳税会计、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审计学、会计电算化

  3.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入学测试费:无

  学 费:按学分收费,各学习中心收费标准按照地区经济差异有所浮动,具体情况请向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当地学习中心咨询。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面对各类从业在职、非在职人员等。

  2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读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年满18周岁;报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年满21周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截止时间为2月28日;秋季招生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2.报名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各地学习中心。

  详细请登陆http://www.eblcu.cn --“各地学习中心联系方式”处查看

  (注:请到当地授权招生的学习中心报名,谨防上当受骗)

  3.报名所需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2) 国民教育系列相关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3) 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白底背景照片2张;

  (4) 其他证件(如军人证、符合免试规定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注:同时提供上述各项原件的扫描件1份,便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及注册学籍使用。

  四、入学方式

  1.测试入学:报名的学生需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

  2.免试入学(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进修班的学生不可免试)。

  (2) 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性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可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

  注:如具备免考资格的学生申请免考时,必须填写入学测试免考申请表,同时平台上传免试材料扫描件

  五、入学测试

  1.测试方式:机考

  2.测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3.测试地点:报名所在的学习中心。

  4.测试科目:

层次

专业

入学测试科目

高起专

全部专业

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

全部专业(不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

日语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加试

  5.入学测试科目单科免考条件:

  (1) 报考专升本层次日语专业的学生,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水平考试取得二级证书,可免考专升本日语加试。

  (2) 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英语”部分。

  (3) 除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计算机基础”部分。

  6.考前辅导:入学测试考前辅导资料在北语网院主页(www.eblcu.cn)的“招生专区”专栏中“测试辅导”页面可免费下载。

  六、录取 交费 选课 注册

  1.录取:凡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者,我院统一录取。

  备注:直属学习中心学生可自行登陆主页(http://www.eblcu.cn)“录取查询”处查询录取结果。

  奥鹏学习中心学生可自行登陆主页(http://www.open.com.cn)“录取查询”处查询录取结果。

  2.交费:每学年交纳40学分学费。

  3.选课:新生交齐费用后,由学习中心统一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4.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即提供了入学资格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并通过了入学测试者)并缴纳首期学费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七、学习模式

  1.通过网络向学生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源及传递教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教学环节:“课本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作业+网上答疑讨论+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生在学习多媒体课件和书本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2.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组成。听力类课程除外。

  八、学历与学位

  1、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的统考,并且毕业论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盖有北京语言大学校章、校长签发的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2、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九、特别说明

  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历教育的提供和实施机构,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明为国民教育系列合格证书。 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门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教育部门的新政策执行。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十、特别提示

  近期,社会上出现一些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有关网络学历教育“代考”、“包过”、“包毕业”、“包拿证”等虚假信息和不实宣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学生,我院及所有授权学习中心,不存在也不可能发布类似“代考”、“包过”、“包毕业”、“包拿证”等虚假信息。详情可登陆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eblcu.cn --“各地学习中心联系方式处查询注册备案的校外学习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办公楼621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00110

  学生服务专线:010-82301008

  招生咨询信箱:zhaoshengbu@blcu.edu.cn

  网 址:www.eblcu.cn

  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eblcu

  微博名称: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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