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5 00:00:00悄缘 微媒体认证
关于功能:无外乎四种:阅读、撰写、管理、发布。由此重新组合、延伸。
服务模式:个体托管服务:集成上述四种功能,是整个微媒体网络的基础。比如博客足以胜任。
定制阅读:解决高级读者的问题,但是目前除了可以订rss还能怎么定制?甚至没法讲rss中的内容分类看。
再发布:发布到博客模版、发布成电子杂志、打印出版……如此等等。
传播渠道:RSS相关的服务,都是做渠道的,短期内尚有不错的想象,不过长期来看,个人以为应当会被某个大平台所替代。
聚合服务:将网络中的微内容组织起来在统一的地点提供阅读或其他处理。
盈利模式:开篇已经说过媒体的正道是广告,但是如果托管服务商让你用手机写并收取费用、或者出点钱给更多空间也不为过;长期的看,盈利应当来自几个方面:
广告:既然传播的是微内容、并且每一个时刻这个微内容只面对一个个体,所以很显然的,广告完全可以是针对性地——不过不知道人工智能技术是否能够支持。
信号传播费用:比如无线收入,本身信息不收费(传播收费服务的信息除外)、传播信息本身也不收费,但是传递信息的物理过程需要成本,所以收费。
增值服务费用:上述服务均需要成本,因此就有收费的可能性,当然行业内竞争过度大家为了争夺用户都免费的情况除外(这不是一个健康的行业形态)
没了?是的,没了,你希望找到一个有一万种赚钱方式和可能性的行业的话,去向上帝要。其他的歪门邪道注定不会长久,因为那背离了媒体的角色,而只有媒体的角色才是微媒体网络唯一能够长期稳定的角色。
注意到以上后两种方式也不是本质性的收入,只是因为实现上需要成本,并且是“用户可以理解和体谅的成本”,因此有收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如果要作百年老店的话,还是在广告模式上创新,比如google卖关键词这种,我们需要更多此类的好主意。
法律、道德和社会方面的问题 发布者对信息负责
最近有blogger被告,问题都在如果说话了,并且伤害他人利益,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真实世界里,是必须负责的,因为有诽谤、诬蔑这些罪名;但是在微媒体中,这又有违于鼓励大家发表个人见解的精神——本来就少不了相互斗嘴的;而且如果微媒体的载体是互联网,甚至很可能没法知道到底是谁说的。
尤其是在国家间网络互通的情况下,倘若愚人节某人在blog上宣称A国对B国宣战,且此消息在多次转载和修改中已经被粉饰得相当真实,而导致B国真的向A国开展,有人需要对此负责吗?到底怎么负责?
另外关于服务提供商和信息发布者的责任划分也是一个问题,因为服务提供商很可能没有人工干预的自动传播消息,并且限于技术原因无法很好鉴别和过滤,那么他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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