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党支部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4-08 00:00:00小静 办公文秘

  六、深化“支部活力提升工程”

  (十八)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一是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着力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积极运用支部工作台账、支部工作手册、党小组学习记录等载体,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二是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制度,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教育,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开展好“党日活动”。确定每月15日开展“党日活动”,每个党小组根据党支部的每月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调研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主动在党日缴纳党费。队党组成员分别为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党支部)

  (十九)擦亮“国嘉民调”服务品牌金名片。积极组织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知行者 +”志愿服务,为弘扬“红船精神”、打造“红色志愿之城”作出积极贡献。加强与结对村沟通交流,主动帮扶,关爱贫困家庭。依托红船“党建云平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助推机关“智慧党建”。把“为国为嘉,服务民生”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中,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国嘉民调”品牌的影响力。(党支部)

  (二十)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队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强支委委员和党小组长,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委员和小组长作用,推进党支部工作。主动加强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联系、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沟通情况、征求评价、请求支持。(党支部)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一是做好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着力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推动统计调查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党支部牵头,工会、团支部落实)

  七、凝心聚力铸就调查“铁军”

  (二十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选派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启动年轻中层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党建办、办公室)

  (二十三)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并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困难党员职工和老同志慰问工作,落实好疗休养制度,关心年轻干部成长。(党建办、办公室)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一是深入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积极推进文化建设,与市统计局联合举办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农普杯”趣味乒乓球和集体跳绳比赛,以文化建设凝心聚力,以凝心聚力推动工作。二是积极树立和宣传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唱响“支部好声音”,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群团干部等,开展岗位能手、优秀调查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展现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和统计调查工作风采。三是开展爱党、爱国等教育,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家风、家规、家训等教育,结合民族节日,开展相关活动,弘扬民族文化、凝聚价值共识。(党建办、党支部、工会、办公室)

  八、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十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提高以党建工作统领统计调查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能力水平。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检组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二是队党组要将党建工作与统计调查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推进意见。三是队党组要结合国家统计局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解决队内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彻底。四是队党组要按照总队党组和市委的要求,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办、党支部)

  (二十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一是抓好党建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组成员要落实“双岗双责”和讲党课等制度,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建办与党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党建办成员职能作用。三是强化党建系统联动。按照总队统一部署,进一步探索系统联动内容方式,主动谋划开展联动活动,达到统筹基层党建资源,增强系统党建工作合力的目的。(党建办、党支部)

  (二十七)加强党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党务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掌握党规党纪和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浙江地区省以下国家调查队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增强担当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履行好监督责任。积极参加党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2】党支部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扬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项任务,强化党建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创造服务教育发展新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局机关各支部成员履新,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创新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指导和组织机关支部书记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作为经常性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支部考核,制定机关党支部考核标准,完善支部书记述职制度。

  2.发挥支部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好机关工委下拨的党建专项经费,年初机关各支部申报支部自主开展的党员活动,局机关党委根据活动开展的成效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鼓励机关各支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重视机关新党员发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主动联系尚未入党的新进工作人员,动员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机关党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二、以“两学一做”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提出“学、做、改、管”的要求,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党章党规记心中,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全员参与、常态推进、督促检查、竞赛考评、典型选树,打造党员自我教育经常性载体, 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积极参与“聚焦富民·走千村访万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持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活动。

  2.深入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进一步放大“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效应,把“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开展教育工作研讨结合起来,扩大“我是党课主讲人”的参与范围,鼓励局机关副科级以下年轻干部和市直学校后备干部走上讲台,促进年轻干部多思考,勤发声。每月举办一期“教育微讲坛”,邀请局机关和市直学校负责人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围绕不同主题,走上讲坛为机关干部讲党课,让机关干部听到最接地气的声音。

  3.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党员培训教育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利用暑期组织机关党员到延安干部培训学院进行党性培养锻炼专题培训,使机关党员在作风建设、纪律效率、效能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上走在前头,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工作的需要。

  三、以“马上就办转作风,服务教育新发展”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四进”主题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在新学期开学时深入学校开展以“进课堂、进食堂、进宿舍、进科室”为主题的“四进”主题活动,通过听教师课堂教学,与师生共进午餐,检查宿舍卫生及安全管理状况等,掌握学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状况,进一步摸实情、听实话、谋实招,服务学校发展。

  2.深入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缩短工作时限,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多服务少评比、多指导少检查,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检查和评比,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的负担,努力从外部给学校“松绑”。

  3.推进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深化机关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社区的工作责任。运用好“志愿江苏”平台,结合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鼓励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以反腐倡廉教育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5.10”、“12.9”等重要节点,开展反腐倡廉“电教月”活动,促进机关廉政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问责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审理工作。

  五、以党群共建为目的,进一步凝聚机关队伍精神合力。

  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加强对局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持续扩大党群组织影响力。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符合机关特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机关群团组织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文化活动、群众性健身活动,不断丰富活跃机关干部的文化生活,满足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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