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3 00:00:00陈平 研究生院
沈阳农业大学现决定在全校评选2016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评选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 评选类型及范围
1.先进集体
在研究生就业教育、就业服务、就业市场开拓和就业质量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先进个人
校、院两级研究生就业工作专兼职人员,研究生导师,管理服务人员等为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提供有效帮助且贡献突出的在职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学院领导班子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办法;
2.学院有专人(含兼职)负责就业工作,就业数据和就业信息等相关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全年就业工作无差错;
3.学院能建立研究生就业信息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主动开拓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
4.全员重视就业,学院组织开展了针对研究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有关工作,能调动全院教师尤其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5.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两达标,即初次就业率超过93%(以2016年8月31日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统计为准),毕业生在辽宁省就业率原则上达80%,各项就业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达标;
6. 学院在学校2016年“职等你来”赛事中获集体(或个人)奖项。
(在事迹材料中标明本学院以上六项自评申报情况)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2.负责本院2016年(可跨2015或2017年)研究生就业工作,且连续负责一年(含一年)以上(含兼职),目前仍从事本院研究生就业工作;
3.注重研究生就业创业教育,将研究生就业教育融入到教育过程中,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就业意识,工作有成效,上报数据材料及时准确;
4. 热爱热心于研究生就业工作能积极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去向,耐心接待毕业生咨询,切实为毕业生排忧解难;
5.主动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开拓市场,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6. 认真学习了解,熟练掌握运用研究生就业相关政策积极进行研究生就业工作调研,有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撰写相关论文并指导工作实践。
三、推荐评选名额及奖励
1.先进集体
评选5个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2.先进个人
就业率双达标培养单位有序推荐2名,其他培养单位推荐1名,学校差额评选20名,授予“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及时总结、推荐评选工作作为2017年加强和推动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有利契机。
2.实事求是,树立典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在推荐中注重选树和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21日下午15:00前上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附件1)及“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原文地址:http://grs.syau.edu.cn/XueSheng/XinXiFB/TongZhiGG/0B20D112BB2A15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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