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17年9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04-13 00:00:00陈平 研究生院

  六、时间安排表

20179月学位申请及评定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部门

备注

612-13

 

研究生院对博士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校学位办

审查材料: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2-论文外审资格审查表3-交学费收据,4-成绩单,5-预答辩报告,6-论文相关性审核表

学院对硕士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学院

审查材料: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2-成绩单,3-学费收据;4-论文相关性审核表

注: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查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再受理本次答辩申请诸事宜。

616

学生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论文盲审申请

 

学位申请年月请选择“2017年第批”

619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博士的盲审申请审核;

学院完成硕士的盲审申请审核;

 

 

 

620日前

学院将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校学位办

 

626日前

各类研究生完成网上盲审论文提交,并告知导师审核

 

1.PDF电子版(封面扉页隐去导师和姓名、致谢内容删除,小论文清单中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并代之以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如“第二作者”)

2.提交界面的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

3.录取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请根据论文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二级学科

627

导师登录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盲审论文审核

导师

操作步骤见附件6

7-8

论文盲审过程中……

 

 

910日之前

各类研究生完成答辩

学院

答辩后即可在培养系统提交电子论文进行检测

912日之前

论文重复率检测

校学位办

检测要求见上文规定

917日前

学院召开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

 

918日

学生填写学位信息、提交答辩后材料

学院、图书馆、

研究生院

具体材料及要求见各类学生答辩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附件1)

919日前

各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校学位办

授予学位决议、申请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等

  原文地址:http://www.yjsc.wust.edu.cn/Article.aspx?ID=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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