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鸡市扶风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2017-04-17 00:00:00陈平 研究生院

  (六)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资格条件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扶风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某个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1.招聘的博士和硕士分别给予安家补助8万元、5万元,人才补贴分别为3万元、2万元(分5年发放);

  2.由县财政每月发给住房补贴500元,补贴期限5年;

  3.招聘的博士和硕士比照享受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待遇,每年发放津贴3000元,外出疗养1次,免费体检1次;

  4.招聘的部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确定为中级职称。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5.招聘的博士和硕士领衔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项目的,视其需要给予2—15万元的项目资金配套支持;

  6.在扶风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有重大贡献的,可作为省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培养;

  7.用人单位为招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生产场所;

  8.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在我县创办科研机构的,由县内的工业园区提供必要的科研生产场所(孵化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9.招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在扶工作期间,根据个人条件,可聘请为县政府顾问,也可以由县委向县人大或县政协推荐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会委员;

  10.经组织考核,可安排部分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在镇街挂任党政副职1年;

  11.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提拔为事业单位副职领导;

  12.配偶一同来扶风并愿意就业的,由县政府妥善安排其工作;

  13.子女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协调予以优先办理;

  14.配偶或子女有创业意愿的,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同时按规定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和面试地点等招聘有关事项将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扶风县党建网公布,不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且保持联络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联系方式

  E-mail:ffxwrcb@163.com

  扶风县委组织部:强晓鹏 0917-5218315 15249170796

  扶风县人社局:辛建英 0917-5217208 13772641836

  原文地址:http://job.nwpu.edu.cn/jobInfoView.do?id=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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