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2017

2017-01-22 00:00:00嘉辉 造价工程师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

  2016年度(含2015年、2016年度滚动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审计、出版、勘察设计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名单2月8日后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17年2月28日17:00前完成。各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考试类别考务文件的有关要求,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按照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参考类别的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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