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3 00:00:00嘉辉 造价工程师
案例分析题一
某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已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
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台塔吊(塔吊原计划在开工第25天后进场投入使用)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纸,使工作b停工10天(其他持续时间不变),业主代表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承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如下:
1、调整方案:将工作j的持续时间压缩5天。
2、费用补偿要求:
(1)工作j压缩5天.增加赶工费25000元;
(2)塔吊闲置15天补偿:600×15=9 000(元);(600元/天为塔吊租赁费)
(3)由于工作b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元。
问题:
1、如果在原计划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应安排在第几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为什么?
2、工作b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该计划如何调整更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答案
问题1:
答: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这样安排后塔吊在工作e与工作g之间没有闲置。
问题2:
答: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不合理。
更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见下图:
问题3:
答: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
(1)补偿赶工费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5天)。
(2)塔吊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闲置时间不是15天,而是10天。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塔吊按合理的调整方案安排时,其闲置时间比原计划安排多闲置10天,塔吊闲置补偿:600×10=6 000(元)。
应批准补偿:6000+45000=51000(元)。
案例分析题二
某工程有两个备选施工方案,采用方案一时,固定成本为160万元,与工期有关的费用为35万元/月;采用方案二时,固定成本为200万元,与工期有关的费用为25万元/月。两方案除方案一机械台班消耗以后的直接工程费相关数据见表2.1。
为了确定方案一的机械台班消耗,采用预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确定方法进行实测确定。测定的相关资料如下:
表2.1 两个施工放啊直接工程费的相关数据
方案1 |
方案2 |
|
材料费(元/m3) |
700 |
700 |
人工消耗(工日/m3) |
1.8 |
1 |
机械台班消耗(台班/m3) |
0.375 |
|
工日单价(元/工日) |
100 |
100 |
台班费(元/台班) |
800 |
800 |
完成该工程所需机械的一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为12分钟,一次循环生产的产量为0.3m3 ,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为0.8,机械幅度差系数为25%。
问题:
1、计算按照方案一完成每m3 工程量所需的机械台班消耗指标。
2、方案一和方案二每1000 m3工程量的直接工程费分别为多少万元?
3、当工期为12个月时,试分析两方案适用的工程量范围。
4、若本工程的工程量为9000 m3,合同工期为10个月,计算确定应采用哪个方案?若方案二可缩短工期10%,应采用哪个方案?
答:
1、方案一机械纯工作1h的生产率 = 60/12 ×0.3 =1.5(m3/h)
机械产量定额 =1.5×8×0.8=9.6(m3/台班)
机械定额时间 =1/9.6 =0.10 (台班)
每m3工程量机械台班消耗=0.10(1 25%)=0.13 (台班/m3)
2、方案一直接工程费=700 1.8×100 0.13×800=984(元/m3)
每1000m3工程量直接工程费=984×1000=984000(元)=98.4(万元)
方案二直接工程费=700 1.0×100 0.375×800=1100(元/m3)
每1000m3工程量直接工程费=1100×1000=1100000(元)=110(万元)
3、设工程量为q(m3)则:
方案一:c1=160 35×12 0.0984q=580 0.0984q
方案二:c2=200 25×12 0.1100q=500 0.1100q
令:580 0.0984q=500 0.1100q
求得盈亏平衡点:q=6896.55m3 (盈亏平衡图如下)
结论:当工程量小于6896.55m3选用方案二
当工程量大于6896.55m3选用方案一
4、 若本工程的工程量q=9000m3、合同工期t=10个月时,
方案一:c1=160 35×10 0.0984×9000=1395.6(万元)
方案二:c2=200 25×10 0.1100×9000=1440(万元)
∴ 应采用方案一
若方案二可缩短工期10%,则:
方案二:c2=200 25×10×(1-10%) 0.1100×9000=1415(万元)
∴ 还是应采用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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