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00:00:00嘉辉 中级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要求,全省2017年度中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采用开卷纸笔考试,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现就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分2批次举行(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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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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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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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试方式
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纸笔考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唯一并一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或省级合格标准的,取得相应的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报名点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内的链接,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
四、考试报名
1.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本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并打印报名注册信息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属地原则,做好中级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陕单位的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2.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系统会提示原因。未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含持有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等),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要求填写报名注册信息,并携带报名注册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9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对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会计人员中专毕业或后取中专学历的不适用此项规定。
破格报名条件: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以上所称“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1992年11月实行全国统考后经考试合格所取得的相关中级技术资格;二是指1992年11月及以前所聘任的中级技术职务。
4.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底。专业工作年限按实际从事财会工作的时间计算;在职期间脱产学习时间或中途从事其他工作的时间都应在专业工作年限中作相应扣除。
5.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要求
(1)省会计考办统一安排全省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2)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系统会提示原因。未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及要求填写报名注册信息,并携带报名注册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属市(区)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五、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省级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31日(正常工作时间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30,下午13:30~7:0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按考试网报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六、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陕西省会计服务大厅负责省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咨询电话:87624441。各市(区)考生报名地点详见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七、报名费收取标准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全部都实行网上交费。
八、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中高级为2017年3月1日至30日。
2.中高级考生于9月1日~8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2017年10月2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分别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中级考生,凭考试准考证在各级人社部门按要求领取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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