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5 00:00:00嘉辉 中级会计师
2017年度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有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万式,即在网上注册考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系统自动从我市会计从业管理系统提取)、订购教材、网上缴费的万式。
3、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报名系统会依据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填写信息、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资格,但未及时办理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的考生,要按照天津会计网站左侧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信息变更程序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报考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中、高级考生报名时必须打印出“2017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万可参加考试。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通知规定的条件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4、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
自2014年开始,我市报名系统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进行计算,不再以注册日期为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5、报考中级资格特殊考生报名
下列具备报考会计中级资格条件,但在报名系统不能报名的考生,请将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如学历证书、非会计类中级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后,分别作为附件(必须是摆正的Jpg文件)传到tsks23131970@126.com 邮箱,邮件的王题必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符合的报名条件,我们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回复邮件,考生接到审核通过通知邮件后可登陆报名系统注册信息,上传照片(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JPG格式)、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1)持有军队、武警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报名系统不能审核通过的人员,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报名系统不能审核通过的人员。
(4)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中级资格条件的人员。
上述人员如已报名参加2016年度资格考试,应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不能报名,再按照上述要求上传证明资料。
6、注册后不显示考生照片的处理
考生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的页面不显示考生照片时,将不能提交考生的报名信息,请退出报名系统重新登录后应可以正常显示照片,如还出现上述问题,请向a23131970@126.com 邮箱发送删除信息邮件,邮件主题注明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收到我们回复已删除报名信息的邮件后可重新报名。
7、报名回执
中级、高级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记住报名注册号和密码,然后回到报名首页面,点击进入“登陆(查看、修改报名信息)”,可以打印报名表和报名回执,只有打印出报名回执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
8、考试教材
中级和高级考试均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请考生自愿在网上预订教材,只提供递送服务,递送费:中级5元,高级10元。考试用书将于4月底运达我市,我们将及时通过EMS递送给考生,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或@新浪“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微博。未在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在教材运达我市后可以到会计之家415房间现场购买,因教材数量有限,不能保证未订购教材的考生都能买到教材,联系电话:022-2339704。
9、考试费、教材费发票领取时间
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9:00-11:00,14:00-16:00),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15房间,咨询电话:022-23397041。
10、会计中、高级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22-23254427 022-23288770 (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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