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5 00:00:00嘉辉 中级会计师
(二)考务日程。
1.3月31日前,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完成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与自治区会计考办核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
2.6月10日前,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确定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机位及考试所需设备准备情况,并上报无纸化考试批次,自治区会计考办将安排检查验收。
3.7月10日前,自治区会计考办、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
4.8月10日前,自治区会计考办、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5.9月4日前,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自治区会计考办。
6.9月9日-10日,组织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及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纸笔考试。
7.9月20日前,各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向自治区会计考办报送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8. 10月25日前,自治区会计考办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
五、考务费
(一)中级资格。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每人100元。
六、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对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作弊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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