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00:00:00吴健敏 中级审计师
关联交易不属于单纯的市场行为,也不属于内幕交易的范畴,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关联交易的价格可由关联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很容易成为调节利润、避税和一些团体或个人谋利的手段。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联交易的审计风险的知识,欢迎阅读。
关联交易的审计风险
在中国,与关联交易的普遍性并存的是滥用关联交易,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粉饰业绩、操纵利润,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关联交易及其披露情况予以审计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防止管理当局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现代审计已进入到风险导向审计阶段,审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日益成为审计的重点和中心。
要了解关联交易审计风险,首先我们要知道关联交易审计风险的成因,可以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方面来了解关联交易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关联交易审计固有风险。
首先是关联交易主体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在关联交易中,交易双方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由于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交易一方可对另一方进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从而造成了双方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因此,关联方之间为了达到某些特定目的,在关联交易中可能不按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而是运用手中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使交易建立在非公允的基础上,于是关联交易在客观上存在着不公平及滥用的风险。正是因为这种风险的存在,导致了关联交易审计固有风险的产生。其次是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其披露随意性强。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一般是按照公允市价进行,但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较为灵活,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允市价。最后是因为关联交易的违规成本与违规收益不相称。我国现阶段约束上市公司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法规并不健全,监管部门对违规关联交易的查处明显缺乏力度。
(二)关联交易审计控制风险。
首先,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可使大股东相当方便地利用其控股优势来左右或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使利益倾斜于大股东或其关联人,促进了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控股股东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显然也能够决定或影响大规模的关联交易。其次是公司治理与内审监督不健全,对于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门,一般是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在董事会或监事会的领导之下运作,是为控股股东服务的,审计独立性不够。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止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也就引起了关联交易审计的控制风险。许多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于一身,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这样就加大了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难度,导致了关联交易审计控制风险。
(三)关联交易审计检查风险。
一是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难以明确认定,一般情况下,关联方关系的类型容易分清,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争议。怎样判断关联双方的一方能够控制另一方,怎样确认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有重大的财务、经营影响。这个并没有明确的条条框框来认定,仍需要审计人员依靠自己的知识、经验、技术等做出相应的判断和估计。二是对关联交易审计容易产生认识偏差。在我国现阶段,公众及投资者对关联交易审计很容易产生认识偏差。如将关联交易等同于不公平交易,一提到关联交易,即认为公司必定存在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行为。
认识风险是为了更好地防范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关联交易审计风险的防范。
(1)应用专门审计程序识别关联交易。
(2)加强对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的审计。关联交易定价审计是审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也是隐含风险较大的领域,主要问题是缺乏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行业资料,缺乏对定价政策审核的工作底稿,容易忽略没有价格的关联交易。
(3)熟悉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常用手法。
(4)如实恰当地表达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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