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政工程资料档范围及组卷顺序

2017-03-24 00:00:00苏萌 资料员

  (五)、施工记录

  1、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⑴ 地基钎探记录及钎探位置图

  ⑵ 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⑶ 地基处理记录及示意图

  2、桩基施工记录

  ⑴ 桩基位置平面示意图

  ⑵ 打桩记录

  ⑶ 钻孔桩钻进记录及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⑷ 钻孔(挖孔)桩混凝土浇灌记录

  3、大型构件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

  4、预应力张拉记录

  ⑴ 预应力张拉记录表

  ⑵ 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

  ⑶ 孔位示意图

  5、沉井工程下沉观测记录

  6、管道、箱涵等工程项目推进(顶管施工)记录

  7、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8、预制安装水池壁板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八)、功能性试验记录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记录

  2、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记录

  3、无压力管道的严密性试验等记录

  4、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

  6、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8、供热管网、燃气管网等管网试运行记录

  9、燃气储罐总体试验记录

  10、电讯、宽带网等试运行记录

  (九)、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十)、竣工测量资料

  1、建筑物、构筑物竣工测量记录及测量示意图

  2、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记录

  第四部分 竣工图

  1、道路工程

  2、桥梁工程

  3、广场工程

  4、隧道工程

  5、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工程

  6、地下铁道等轨道交通工程

  7、地下人防工程

  8、水利防灾工程

  9、排水工程

  10、供水、供热、供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工程

  11、高压架空输电线工程

  12、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13、场、厂、站工程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竣工总结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二)、竣工验收记录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

  2、竣工验收证明书

  3、竣工验收报告

  4、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包括规划、消防、质量监督等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及备案证书(备案时已留存将作为管理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室的,可以不直接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5、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财务文件

  1、决算审计报告

  2、交会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四)、声像、电子档案

  1、声像档案

  ⑴ 工程照片

  ⑵ 录音、录像材料

  2、电子档案

  ⑴ 光盘

  ⑵ 磁盘

  第六部分 组卷形式

  一、竣工技术资料要进行科学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对照归档范围细则的顺序号对号入座进行排列,防止内容脱节。综合性大型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分别组卷,每单位工程做为一卷,如文件材料多时可以分成若干册。

  二、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部分。

  1.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卷、册编号。

  2.文件材料部分的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报告

  (6)施工试验报告

  (7)施工记录

  (8)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3)竣工图

  三、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尺寸, 可采用硬壳卷皮和卷盒, 其尺寸为 310(高)× 220(宽)毫米;案卷内软卷皮尺寸为297(高)×210(宽)亳米。

  2、图纸折叠方式应按:“手风琴风箱式”,并注意图标,竣工图章落在外面右下角。

  3、城建档案的整理装订:文字材料以十六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式折叠,大小为四号图幅。文字材料和竣工图须装订成册,按顺序装入档案盒。

  ①文字材料或图纸采用顶壳卷夹时应加软封面和封底。

  ②用卷盒时,文字材料和图纸并应用棉线装订成册,打结打在背面。

  四、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章。

  第七部分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形成的档案文字材料和竣工图;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对变更大的竣工图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应是与实物相符的新蓝图,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对地下隐蔽工程,应有隐蔽记录简图、复盖前的现场实测数据,并经测量及验收人员签字。

  二、报送的档案必须符合“三性”,即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并且是原始件,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三、档案案卷质量必须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组卷质量要求》。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同施工单位检查施工技术资料的质量, 不符合要求, 应限期修改、补齐、直至重做。

  五、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给建设单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移交完毕;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六、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做一式两套,原件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另一套交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套数的,由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解决。

  第八部分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需要办理的手续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文件材料,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在向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须按要求将有关工程资料送市城建档案馆归档,市城建档案馆认真检查验收后,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表”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收到“审核意见表”后对所列不符合表内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要求的部分进行限期补充,市城建档案馆审核竣工档案资料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作为备案及产权登记的必备证明文件。待竣工决算审计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和审计决算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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