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8 00:00:00嘉辉 咨询工程师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办〔2016〕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4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
下午14∶00-16∶30 |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
|
4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下午14∶00-17∶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其中《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属于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管理。按照人发〔2001〕127号文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但未通过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13年和2014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分别顺延至2017年和2018年。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培〔2016〕65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考试及按规定免试部分科目。
(一)不免试人员(考全科)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人员(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三)有关报考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培〔2016〕65号),就有关报考条件说明如下:
1.报考条件中所称的“专业”是指教育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2.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和学位。
3.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从取得大专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截止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4.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第29号)中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它工程咨询业务。其中,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业务,以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单位资格证书中的规定为准。
5.“免2科”报考条件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6.“免2科”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该资格证书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的;二是须是与工程技术相关的;三是该证书须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的有关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的证书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招标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
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 2月6 日9:00至 2月 15日17:0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 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报名照片上传后将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工程咨询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核报考资格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证明;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其中,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需提供材料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需要提供材料1-6。
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交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信息制作成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于 2月16 日至17 日携带报考人员名单和上述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工程咨询协会现场资格审核。省人事考试院、省工程咨询协会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中咨协培〔2016〕65号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考生缴费发票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开具,发票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请登陆中国工程咨询网填写发票信息。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 2月 25日17:00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支付考试费用。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4月11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使用2017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内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5(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28496(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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