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时的注意事项

2017-04-14 00:00:00吴健敏 检验技师/士

  微生物(microorganism),包括细菌、病毒、真菌以及一些小型的原生动物等在内的一大类生物群体,个体微小,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广泛涉及健康、医药、工农业、环保等诸多领域。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教科书中,均将微生物划分为以下8大类: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微生物检验的注意事项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培养基的灭菌及使用

  (1)每次配置时,要注意其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内,查看其开瓶日期及瓶口密封性,保证其未变质,并且未吸潮。

  (2)培养基配置时,称量要准确,包括盐水的分装要准确。

  (3)一定要保证现配制现灭菌,未灭菌的配好培养基不能长时间放置,更不可隔夜。

  (4)灭菌时要保证恒温、恒压,同时要保证有效灭菌时间。

  (5)灭菌过的培养基要冰箱保存,可保存一周,一般不超过 3 天。而且要遵循“先入先出”原则,先配制的要先使用。

  (6)在使用时,要根据当班次的使用量,用水浴锅先将培养基溶化为液态,然后及时调低水域温度(先化好的可从水域取出,放在水浴锅锅盖上)待用,千万不可长时间使培养基处于高温状态。

  (7)做产品微生物检测时,倾倒培养基温度在 45℃左右,不可过烫,避免将菌烫死;也不可过凉,化好的培养基又结块凝固,不便于观察结果。

  (8)每瓶培养基均要做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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