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00:00:00嘉辉 土地代理人
第四部分 不动产抵押
一、不动产抵押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抵押制度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抵押制度的主要内容
2.不动产抵押制度的特征
3.我国不动产抵押制度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抵押制度的主要内容。
熟悉:我国不动产抵押制度的发展演变。
了解:不动产抵押制度的特征。
二、不动产抵押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标的、效力、实现与消灭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抵押权的主体
2.不动产抵押权的标的
3.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
4.不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5.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抵押权主体、标的、设定、效力、实现与消灭。
三、不动产最高额抵押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
2.最高额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原则
3.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关系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及债权额,最高额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
熟悉:最高额抵押权设置要求。
了解: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关系。
第五部分 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
一、土地确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掌握、熟悉、了解我国土地确权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运用有关法律政策处理土地确权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土地确权的特征与分类
2.我国土地确权与争议调处制度的历史沿革
3.土地确权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4.土地确权的原则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确权的原则。
熟悉:土地确权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了解:土地确权的特征与分类,我国土地确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掌握、熟悉、了解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运用有关法律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土地权属争议的特征与分类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范围、管辖
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程序
4.土地权属争议的特征与分类,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范围、管辖、程序。
熟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了解:我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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