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的十六忌

2017-02-22 00:00:00胡萍 游泳培训

  游泳是磨炼人的意志、锻炼身体的良好方法,但游泳也有禁忌。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游泳的十六忌,大家一定要避免。

游泳的十六忌

  1、忌不做准备活动即游泳。

  水温通常总比体温低,因此,下水前必须做准备活动,否则易导致身体不适感。

  2、忌剧烈运动后游泳。

  剧烈运动后马上游泳,会使心脏加重负担;体温的急剧下降,会抵抗力减弱,引起感冒、咽喉炎等。

  3、忌月经期游泳。

  月经期间游泳,病菌易进入子宫、输卵管等处,引起感染,导致月经不调、经量过多、经期延长。

  4、忌游时过久。

  皮肤对寒冷刺激一般有三个反应期。

  第一期:入水后,受冷的刺激,皮肤血管收缩,肤色呈苍白。

  第二期:在水中停留一定时间后,体表血流扩张,皮肤由苍白转呈浅红色,肤体由冷转暖。

  第三期:停留过久,体温热散大于热发,皮肤出现鸡皮疙瘩和寒颤现象。这是夏游的禁忌期,应及时出水。游泳持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2小时。

  5、忌长时间曝晒游泳。

  长时间曝晒会产生晒斑,或引起急性皮炎,亦称日光灼伤。为防止晒斑的发生,上岸后最好用伞遮阳,或到有树荫的地方休息,或用浴巾在身上保护皮肤,或在身体裸露处涂防晒霜。

  6、忌饭前饭后游泳。

  空腹游泳会影响食欲和消化功能,也会在游泳中发生头昏乏力等意外情况;饱腹游泳亦会影响消化功能,还会产生胃痉挛,甚至呕吐、腹痛现象。

  7、忌游泳后马上进食。

  游泳后宜休息片刻再进食,否则会突然增加胃肠的负担,久之容易引起胃肠道疾病。

  8、忌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在天然水域游泳时,切忌贸然下水。凡水域周围和水下情况复杂的都不宜下水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9、忌有癫痫史游泳。

  无论是大发作型或小发作型,在发作时有一瞬间意识失控,如果在游泳中突然诱发,就难免“灭顶之灾”。

  10、忌高血压患者游泳。

  特别是顽固性的高血压,药物难于控制,游泳有诱发中风的潜在危险,应绝对避免。[

  11、忌心脏病者游泳。

  如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冠心病、风湿性瓣膜病、较严重心律失常等患者,对游泳应“敬而远之”。

  12、忌患中耳炎游泳。

  不论是慢性还是急性中耳炎,因水进入发炎的中耳,等于“雪上加霜”,使病情加重,甚至可使颅内感染等。

  13、忌患急性眼结膜炎游泳。

  该病病毒,特别是在游泳池里传染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吃惊。在该病流行季节即使是健康人,也应避免到游泳池内游泳。

  14、忌忽视泳后卫生。

  泳后,应即用软质干巾擦去身上水垢,滴上氯霉或硼酸眼药水,擤出鼻腔分泌物。如若耳部进水,可采用“同侧跳”将水排出。之后,再做几节放松体操及肢体按摩或在日光下小憩15——20分钟,以避免肌群僵化和疲劳。

  15、忌酒后游泳。

  酒后游泳体内储备的葡萄糖大量消耗会出现低血糖。另外,酒精能抑制肝脏正常生理功能,妨碍体内葡萄糖转化及储备,从而发生意外。

  16、忌某些皮肤病游泳。

  如各个类型的癣,过敏性的皮肤病等,不仅诱发荨麻疹、接触皮炎,而且易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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