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证劵从业资格考试证劵交易知识讲解

2017-03-13 00:00:00苏萌 证券从业资格

  (五)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

  1.监督检查。

  证券交易所在会员监管过程中,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问题的会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要求整改。

  (4)约见谈话。

  (5)专项调查。

  (6)暂停受理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7)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

  2.纪律处分。

  (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2)在中国证监会制定媒体上公开谴责。

  (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

  (4)取消交易权限。

  (5)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受到上述第(3)、(4)、(5)项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另外,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特别会员的管理(重点)

  1.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可以申请成为特别会员。

  2.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满1年。

  (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

  (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申请重点条件:依法设立且满1年;最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3.特别会员享有的权利有

  (1)列席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2)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建议。

  (3)接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4.特别会员应承担的义务有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接受证券交易所年度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

  (3)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

  (4)按证券交易所规定交纳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

  5.特别会员可以申请终止会籍。

  【例12·判断题】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 )

  [答疑编号911010203]

  【答案】对

  【例13·多选题】关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具有法人资格

  B.证券交易所会员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C.证券交易所会员依法可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

  D.证券交易所会员是取得证券交易所会籍的证券公司

  [答疑编号911010204]

  【答案】ABCD

  二、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及种类

  1.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

  2.分类

  (1)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不同,可分为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有形席位采用场内报盘方式,无形席位采用场外报盘方式。

  (2)根据席位经营的证券品种不同,可分为普通席位和专用席位。

  普通席位(又称A股席位)主要是指可从事A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买卖的席位。

  专用席位主要是指只能从事B股股票买卖的B股席位,以及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席位,如只能从事债券买卖的债券专用席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

  (3)根据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不同,可分为代理席位和自营席位。

  代理席位是证券公司专门接受投资者委托,为投资者代理证券买卖的席位。

  自营席位是证券公司专用于自营证券业务的席位。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1.取得席位的条件。

  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两个:第一,具有会员资格。第二,缴纳席位费。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许可证。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从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专门用于卖出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专用席位。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债券专用席位。

  资产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专用席位。

  基金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转让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

  2.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

  3.交易席位的使用。

  除交易所批准外,会员的席位只能由会员单位自己使用。席位均不得退回,但可以转让。转让席位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证券交易所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4.交易席位的变更。

  【例14·多选题】我国证券交易所中的普通席位是经营( )等买卖的席位。

  A.A种股票

  B.B种股票

  C.债券

  D.基金

  [答疑编号911010205]

  【答案】ACD

  (三)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7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5项)。

  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使用。

  会员通过交易单元从事证券交易业务,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纳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与流量费等费用。

  本章小结:本章主要是证券交易的基础理论,考点比较分散。掌握证券交易的概念、特征和原则、种类、方式;熟悉证券投资者的种类;掌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和可以经营的业务;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掌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掌握证券交易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种类。

  掌握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管理;熟悉对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监督和纪律处分;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的含义、种类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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