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财险公司精算管理的影响有哪些

2017-02-04 00:00:00吴健敏 精算师

  三、营改增对精算管理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会带来保费结构和经营结果的变化,因此会对精算工作中的定价和准备金评估等都带来影响。

  (一)定价方面需根据营改增的影响进行价格调整

  1.根据利润影响调整公司产品的价格策略

  由于营改增对利润存在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产品价格的变化。因此需要根据公司的成本和利润要求对产品价格策略进行相应调整。假设公司可能采取的经营策略有价格不变、净收入不变、利润不变三种情况

  2.根据渠道策略采取差异化定价

  营改增后,不同的渠道会有不同的税赋差异,因此营改增后分渠道差异化定价更为合理。按一般征收法,相同的手续费下,机构代理人由于增值税抵扣而具有优势,但是代理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可能下降较大。而由于机构代理人掌握着较多的保费资源,可能会要求提高手续费,带来价格及成本的上涨。保险公司在维持业务来源的同时还要保持成本稳定,因此需要综合考虑渠道的重要性、敏感性及成本特点进行差异化定价。

  (二)营改增后应在准备金评估的基础数据中剔除税的影响

  1.营改增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和保单获取成本的口径都从含税变为不含税,这在数据组织上,特别是首日费用率的计算上需要特别注意。而且由于口径变化、首日费用率降低、保费收入和保单获取成本降低的幅度存在差异,因此保费收入在保单有效期内的分布会有所改变。

  其次,营改增之前起保的保单在营改增之后会有一部分保单继续有效,那么就会同时存在两种口径的保费收入和首日费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需要逐月、甚至逐单加以区分。

  最后,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时,营改增前后的业务对应的预期赔付率和预期费用率含义是不同的,也需要区别处理。根据前面对经营结果的分析,赔付率将上升,费用率将下降。

  2.营改增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是按照“以票控税”的原则来处理,因此对于营改增之后发生的赔案,不管是何时起保的,在增值税上的处理应该是一致的,也就是只需要考虑税后的净额。那么在评估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可以根据税的实际情况提取不含增值税的净额;在评估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时,需要在准备流量三角形的基础数据时就以净额来组织,否则评估的IBNR会偏高。

  另外,在采用预估赔付率法及B-F法评估IBNR时,对于预估赔付率的判断需要考虑口径变化的影响。

  四、营改增中的不确定事项及风险

  根据现在了解的营改增相关制度,保险业务中的部分细项尚未明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管理风险。

  (一)赔付中的增值税能否抵扣进项税尚不明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这似乎表明以货物或服务等方式赔付,也都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尽管车险部分损失下的修理费用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额,甚至保险公司可能会改变赔付方式,从现金赔付转向货物或服务赔付。但是,这样的处理也许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视同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财险公司的税收负担将提高。

  (二)增值税制下“以票控税”的影响

  在增值税制下对增值税的确认时间要遵循“以票控税”的原则,也就是以开票和收入确认孰早为准。由于赔款和费用的发生时间比收入确认延迟,存在时间上的不匹配,因此就会存在销项税和进项税抵扣上的不匹配。即保险公司今后业务上的波动会进一步带来税赋上的波动,进而带来财务结果的波动。

  (三)动态管理及管理成本的增加

  营改增后增加的系统开发及管理成本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制复杂,涉及到公司业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不仅税务管理改变,而且定价管理、销售管理、业务决策管理都要相应调整;不仅存在前面所述的成本影响,而且可能产生连锁反应,进行动态变化。比如加强渠道管理、通过提高进项税抵扣降低费用成本、提高承保利润,以此支持产品价格下降,那么又会带来赔付率上升、准备金评估基础改变等一系列变化。因此营改增后在精算工作中需要动态监测前端业务的变化,并做好及时应对的准备。

  总之,营改增对财险公司带来的主要影响是有利的,可能带来税赋的降低、承保利润的上升。但是定价、准备金等精算工作都需要根据数据口径的变化相应调整,特别是要注意不同口径的保单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准备金评估时需要区分对待。另外,由于营改增的管理复杂、动态变化,而且部分细节尚未明确,因此可能带来经营结果上的不确定变化。还需要公司认真分析、积极应对,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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