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2017-04-12 00:00:00吴健敏 理财规划师

  2017年3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公布消息,长春出台最新公积金政策,将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而言,新政有哪些变化,将会对您购房带来哪些影响?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长春住房公积金房贷政策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17年最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使用频率收紧

  一、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购买改善型住房门槛提高

  二、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无共同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降低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想贷款50万 账户余额至少要3.33万以上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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